↓ 以下为国家强制使用规范 ↓
什么是保健品
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品包装内容
- 保健品标志(蓝帽子)及批准文号
- 产品名称
- 原料
- 辅料
- 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含量
- 适宜人群
- 不适宜人群
- 保健功能
- 使用量及食用方法
- 规格
- 贮藏方法
- 注意事项
- 净含量
- 生产日期
- 生产者、经销商的名字、地址和联系方式(对于进口食品,经销商指“国内经销商)
- 食品生产许可编号(仅国产保健品食品需标示该内容)
- 产品标准代号(仅国产保健品食品需标示该内容)
- 原产国(地区)(仅进口保健品食品需标示该内容)
- 警示用语区和警示用语
- 投诉服务电话
保健品标志——蓝帽子与批准文号
- 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并排或上下排列标于保健食品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
-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分为上下两行,上行为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原则上以该保健食品最新有效批件的批准机构为准。
保健食品名称
- 保健食品名称应当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
- 保健食品名称应标于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的明显位置,应端正、清晰、醒目,并大于其它内容的文字。
- 保健食品名称中不得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的相关文字,包括不得含有已经批准的如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等27种特定保健功能的文字。
警示用语
保健食品标签设置警示用语区及警示用语。警示用语区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警示用语区内文字与警示用语区背景有明显色差。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印刷,包括以下内容:
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或等于100cm²时,字体高度不小于6.0毫米。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小于100cm²时,警示用语字体最小高度按照上述规定等比例变化。
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 净含量应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右下方,应与“主要展示版面”的底线相平行。
- 液态食品:用体积。单位为:毫升、升,或ml、L;固态与半固态食品:用质量。单位为:克、千克,或g、Kg。
- 同一销售包装中的保健食品分装于各容器或以相互独立的形态包装时,应在最小容器的包装上标示该容器中保健食品的净含量。同时,销售包装的保健食品净含量应标示为最小容器的数量乘以(×)最小容器中的保健食品净含量,或独立形态的保健食品数量乘以(×)单一形态的保健食品净含量。
主要原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规格、贮藏方法,应当与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 日期标注格式按年、月、日的顺序。
- 保质期的标注使用“保质期至XXXX年XX月XX日”的方式描述。
进口保健品食品需标示该内容
- 原产国(地区)
- 生产者、经销商的名字、地址和联系方式(对于进口食品,经销商指“国内经销商)
国产保健品食品需标示该内容
- 食品生产许可编号
- 产品标准代号
- 生产者、经销商的名字、地址和联系方式
标示方式的要求
保健食品标识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所附的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的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清晰、醒目、直观,易于辨认和识读。以规范的汉字为主要文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内容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并书写正确。所使用的汉语拼音或外国文字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计量单位必须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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